第(1/3)页 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反常的老酒鬼 “哇~~这果然就是群魔堡垒” 从传送站里出来,洁露卡就忍不住露出新奇的表情,惊叹起来。 中世纪的古旧风格,宛如钢铁一般,由一块块巨大硬石砌成的菱角分明建筑,那是集结了人类的智慧和被称为匠师的矮人们的手艺,才能建造出来的宏伟堡垒,笼罩着这里的灰蒙蒙天空,像是被严重污染的工业城市一样,充满了阴沉和颓废的感觉,然而,高高耸立在几公里以上空中的高度,却带给人一种俯立于天空城市的豪情,乌云之中的闪电,仿佛就在头皮上闪烁着。 压抑,阴沉,颓废,刚阳,热情,豪迈,似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第一次来到群魔堡垒的感觉,但是只要踏上这片土地,哪怕是温顺的人,心中也会涌起热血和勇气,这就是上帝赋予群魔堡垒的独特魅力。 “看够了没有,走吧。” 见洁露卡宛如好奇的孩子一样,目不转睛的四处张望,时不时伸手探向石柱墙壁,在上面轻抚着,不知道她是否能从那细腻指尖中,感受到岁月留下来的鲜血历史。 “哈哈哈哈,小子,是刚来到这里吧,说起来,你好像很面生,以前没见过。” 这时候,从传送站里出现的另外一只冒险者队伍,其中一个身穿重装铠甲,将斧头扛在肩上的野蛮人,朝我们这边粗声粗气的笑了起来。 群魔堡垒上的灰蒙蒙空气,让这群冒险者的身影模糊不定,隔得稍微远一点看去,只能听到仿佛几头潜伏在阴影之中的猛兽,在眯着眼睛发出细久悠长的呼吸,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刻从黑暗之中张大獠牙,展现出恐怖的气势。 即使是温文尔雅著称的巫师,也会受到群魔堡垒这里独特环境的影响,变得具有猛兽一样的性格,群魔堡垒还真不愧是个培养铁血战士的好地方,这里的民风都比其他区域要彪悍上好几十倍,一个小孩可以面对一头凶猛的地狱怪兽而不眨眼睛,这在其他地方,即使是那些经常在酒吧里拍着胸口吹嘘自己的大汉,也做不到。 队伍七人,只有野蛮人走过来,每踏前一步所传来的沉重响声,就宛如是一头全身披挂着钢铁铠甲的巨兽所发出,被魔法加持过的坚硬石地,都能感觉到在微微颤动。 另外六人则是站在远处,笼罩在灰蒙蒙的空气之中,原地不动的围成一个小圈,自顾自的低头小声交流着,显示出了那一份冒险者面对陌生人时的警觉和高傲。 无论是谁,在群魔堡垒这里,精神都会时刻处于一种战斗时的亢奋之中,所以群魔堡垒的冒险者往往比其他区域的冒险者多一份警觉,他们似乎对野蛮人随意搭讪的性格显得相当无奈。 “是吗?兄弟,你来群魔堡垒多久了?” 对于另外六人说不上友好的态度,我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朝野蛮人打招呼道。 “嗯,差不多有一年了吧,也算不上是这里的老鸟,所以说,在之前的库拉斯特里,似乎也没有见过你的面孔,小子,你很可疑啊。” “是吗?” 我更是笑了起来,这家伙的话也太直白一点了吧,我似乎感觉到了不远处他那六名时不时留意着这边对话的队友在翻白眼了。 “大概是我的队伍经常出去历练,比较拼命吧,我们很少回库拉斯特,我也没见过你呀,老兄。” 我这样回答着,话说没有个完整的队伍,有时候也挺尴尬的,什么时候将卡洛斯西雅图克和莎尔娜姐姐拉回来? “什么?你连我们大名鼎鼎的七暗小队都没有听过?” 野蛮人瞪大铜铃似的凶狠眼睛,不满的大声嚷嚷起来。 “那个……抱歉,的确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五色战队到是听说过。” 我小声嘀咕起来,突然想起在库拉斯特酒吧,黄段子侍女发酒飚的时候遇到的五色战队,那可是记忆犹新啊,这年头傻蛋不少,但由全部都是傻蛋组成的冒险小队,到是第一次见,嗯嗯。 “什么?五色战队?” 听我这样一说,野蛮人顿时更加悲愤了。 “你说的是那群混蛋吧,为了借助我们队伍的知名度,无耻的取了个相似的名字,然后仗着一身的傻里傻气在库拉斯特丢人现眼,借此提升反面知名度的家伙” “不……但是,说是借了你们的知名度,不过相似在什么地方了?”我顿时蒙了。 “那还用问吗?” 双手重重一抱,那沉重的钢铁铠甲发出让人心惊的锵锵碰撞声,这野蛮人果断回答道。 “因为名字呀,前面第一个都是数字,这还不是赤lu裸的冒充吗?” 这样也算的话,四魔王和三魔神岂不是也要为自己的外号而拼个你死我活? 不过,到是知道了眼前这个冒险队伍,似乎和傻蛋五色战队有着什么奇怪的牵扯渊源。 “哼,算了,这种事情就算告诉你也不会理解,不过,既然知道那五个傻蛋的话,大概的确是库拉斯特来的没错了,说起来,如果我算的没错的话,那五个家伙,早应该在上个月就能来群魔堡垒了吧,发生什么事了?” “是这样的……” 我将库拉斯特那边的事情粗略说了一下,借助水晶碎片爆发,现在,库拉斯特已经成为了最好最安逸的磨练场所,五色战队想留下来磨练一下身手,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那你们为什么不留下,在这种时候跑来呢?” 野蛮人突然问道。 “嗯?我认为来到群魔堡垒也一样能磨练,再说和那些精灵抢也忒没意思,所以就过来了。” 我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个看似粗大个的野蛮人,也有心细的一面,竟然注意到了这点,不过,也不是什么太难忽悠过去的问题,我随口就回答了过去。 “啊哈哈哈哈,好小子,比那几个傻蛋有骨气多了,而且也是个明智的选择,乘这种时候走的话,完全不必担心晋区任务被其他队伍抢先一步。” 似乎被这大个头表扬了,我跟着笑了笑,所谓的晋区任务,也有部分人是这样叫,说白了就是从库拉斯特到群魔堡垒之前必须完成的任务,也是就是干掉墨菲斯托,因为魔神分身复活一次需要的时间较长,放在普通时候,可能会出现被别人抢先而不得不等待一些日子的情况。 的确,这种时候是不用担心墨菲斯托被其他冒险队伍抢了,可惜的是,这位野蛮人仁兄永远也想不到,墨菲斯托没有被冒险者抢了,而是被再生妖塞尔森抢了,其他冒险队伍,就算想乘着其他人都在忙于磨练这个难得的机会,先去做完晋区任务,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勇气虽然可嘉,但群魔堡垒的怪物可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第一世界的库拉斯特和群魔堡垒你也走过,应该知道这其中的区别吧,想要应付这里的水晶碎片事件,你们这样刚刚来的队伍还太嫩了,先去适应适应再说吧,啊哈哈哈哈哈~~~~~” “呃,好吧。” 虽然这野蛮人老兄说话直白了点,不大好听,不过这份好心建议我心领了,的确,对于一个刚刚来到这里的冒险队伍来说,想要立刻就要去应付那些魔化了的、接近于精英实力的群魔堡垒怪物,那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话说回来,你的队伍呢?怎么只看到你一个,不要告诉我那个家伙也是。” 野蛮人眼睛骨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背着他,只留下一头紫色长发背影的洁露卡身上,身穿端庄美丽的侍女服,宛如好奇宝宝一样在四处探索的洁露卡,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冒险者,出发之前我都跟她说了,至少也穿上件斗篷呀混蛋 啊,说起来,我似乎想起一件事了,这黄段子侍女上次似乎借了我一件斗篷,到现在都没还吧,没还吧混蛋那可是维拉丝亲手做给我的,虽然身上还有几十件家里还有上千件囤着,但也不是可以轻易就送出去的宝贵之物呀 野蛮人的眉头皱了起来,独特的审美观让他没有立刻为洁露卡的端庄绝美所倾倒,而精灵族特有的尖尖耳朵更是让他露出思考的表情。 “精灵族的队友,还真少见。” “咳咳,洁露卡。” 第(1/3)页